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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2-08-22 15:10:54 |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学校以专科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学研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和淳安千岛湖。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公开招聘需求为2个非教学岗位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12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9日16:00前登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点击“人才招聘”模块,进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应聘岗位,并上传相关证书的电子材料(如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登录招聘系统自行查询。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指定网站发布考试通知并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22年9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以指定网站通知为准。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言语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写作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等。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查。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一般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tourzj.edu.cn,人才招聘);

2.主管部门网站(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2863615(闫老师)

THE END责任编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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