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2年8月26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见下表:
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考计划名额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年龄 | 备注 |
会议保障设备综合协调人员 | 专业 技术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 硕士 研究生 | 不限 | 1986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 具有2年以上会议保障相关工作经验。 |
会议保障设备现场操作人员 | 专业 技术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广播电视工程、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大学 本科 | 具有岗位相关副高及以上职称 | 1976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 具有5年以上会议保障相关工作经验。 |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8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市政府主楼225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报名:应聘者发送报名所须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可提供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99351427@qq.com,邮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
3.报名所须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采用网上报名的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并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届时将进行证件核对。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日期截止后,由市机关事务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会议保障设备综合协调人员通过初审的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经商定后再确定开考。会议保障设备现场操作人员不设开考比例,按初审通过人数开考。
(二)能力测试。
会议保障设备综合协调人员能力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员(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会议保障设备现场操作人员能力测试由笔试、现场操作测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现场操作测试成绩占6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现场操作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现场操作测试人员(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操作测试)。
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等。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会议保障设备综合协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先)。会议保障设备现场操作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现场操作测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先)。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www.jinhua.gov.cn/col/col1229160100/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浙江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请考生做好个人安全防疫工作,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健康承诺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考生还需提交有关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扫金华防疫码后入场参加考试。因考生个人防疫原因无法进行能力测试、体检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9-82469501。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8282869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82475930。
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有关事项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