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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水市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2023-08-30 14:53:06 | 来源:青田侨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用工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计划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青田县户籍(以2023年9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青田县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青田),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9月7日至2005年9月6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女性35至40周岁的需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年限证明;

  6.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9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截至2023年9月6日,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能报考;

  8.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9:00—9月8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6日9:00—9月8日18: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应当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统一对其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9月14日9:00-9月16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9:00-11:30

  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

  驾驶员岗位不参加笔试,须参加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驾驶机动车(手动档)的熟练程度,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9月17日9:00;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笔试(技能测试)地点详见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

  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前要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报名表(从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5.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青田侨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聘用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2.目前已经在青田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内的人员可以报考别的岗位,但需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4.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选岗。

  5.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未录用人员,建立人力资源储备库,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年内组织统一补录一次,按相关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本公告由青田侨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青田侨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78-6038281

  监督电话:

  青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6505306

  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8-6832900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6822270


点击附件下载>
THE END责任编辑:m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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