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中小学体育教师7名,拟从下列单位中选择岗位:成美中学、安地中小学校、育才小学、红湖路小学、师大附小、乾西小学、雅畈小学、虹路小学、长山小学。
2、资格条件:浙江省优秀运动队正式招工在训3年以上(含3年),并且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代表浙江省参加全运会决赛阶段比赛的省队市办、社会办、高校、解放军(双计分)的运动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二、招聘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按照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5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婺城区教育局人事科(婺城区人民政府北楼23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319872。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名表(现场领取)、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两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正式招工、退役的相关证明原件;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婺城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进行复审。
(二)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和方式:根据招聘安置的工作岗位特点,本次面试采取无学生状态下的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每人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范围为本地学校现行初中体育教材。面试成绩不足60分(百分制)的不予录用。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按成绩排位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定,体检不得请假。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婺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做好配合工作。
六、公示和聘用
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婺城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由婺城区教育局和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岗位安排。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从入职之日起计算。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岗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由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安排到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后按教师岗位正常考核转正;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12月31日前均按试用期工资待遇发放。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