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积极适应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的新要求,结合新形势任务需求,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集中招录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以下简称合同制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2年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计划招录合同制消防员(第二批)共122名,其中灭火员岗位109名,通信员岗位13名,限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7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具有3年以上汽修经历、消防工作经历、特种装备维修技能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初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2022版)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地点
金华市辖区内(此次招录义乌、浦江除外)。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7月6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应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征信(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取)、有效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到指定地址报名。
(三)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五、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间,将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录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在金华市辖区内统一分配(此次招录义乌、浦江除外)。优秀合同制队员可通过全国统一招录选拔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岗位补贴、工龄等级补贴、量化考评补贴、学历补贴、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出警补贴、年终奖等组成,具体标准按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金消〔2021〕49号)执行。
(一)工作性质:
工作期间: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二)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入职训练期间不安排休假,签订劳动合同后:
(1)本市(地区)队员实行“三班二运转”休息制度,即连续上班2天休息1天或连续上班4天休息2天(以站为单位统一安排),交接班时间为下午16时至16时30分。生活基础在本市(地区)的外地队员可按照本市(地区)队员休息制度执行。每月未休假累计不超过10天。
(2)外市(地区)队员采取休假与驻地休息相结合的休息制度。每年休假总天数为:初级40天、中级50天、高级60天,队员每次请假从总天数中扣除,扣完为止。
(3)原则上外市(地区)队员(含已婚)每月安排休假1次;外省队员(含已婚)每季度安排休假1次。
(4)遇等级战备及其他保卫活动,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
6.设置多个管理岗位,上升空间大,优秀队员设立奖励。
(三)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试用期2个月:每月2070元(执行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每年金华市政府发布的通知进行调整);
灭火员、通信员岗位:约5000元-6000元/月;
管理骨干(班长/副班长)岗位:约6000元-7500元/月。
因工作年限、岗位职务不同有所差异,且逐年递增。
另外:
1. 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
2.出警补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合同制消防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此次合同制消防员招录工作的具体科室为队务督察科,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投诉(咨询)电话:0579-8219010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6月21日